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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政法综治维稳工作的思考
  • 时间:2014-08-27 5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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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政法综治维稳工作的

   

  

为进一步解决制约政法工作服务人民群众的现实问题,夯实全县政法综治维稳基础,切实加强全县政法综治维稳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县人民群众评议干部工作,由笔者与县人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邓明同志带队,抽调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相关人员组成调研组,分别到各乡镇、县级政法各部门,就全县政法综治维稳工作的机制建设、基层基础、经费保障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认真调研和深入分析,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县政法综治维稳工作提出如下对策和建议。

一、全县政法综治维稳工作开展情况

2013年以来,全县政法综治维稳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严格按照“守土有责、紧绷三根弦,守土有识、强化六种意识,守土有职、突出六项重点,守土有方、抓实七个环节”的总体思路和工作要求,坚持服务发展第一要务,认真履行维护稳定第一责任,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这个主题,切实强化“平安建设、法治建设、队伍建设”,创新工作举措,狠抓工作落实,抓打击强整治、抓当前谋长远、抓服务重创新、抓平安促和谐、抓评查促公正、强素质转作风,惩治违法犯罪实现新突破、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取得新成效、社会治理服务水平实现新提高、平安法治建设取得新进展、执法办案水平得到新提升、政法队伍建设得到新加强,有力地维护了全县社会和谐稳定,为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二、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警力不足、领导空缺、干部流动不畅,制约着政法队伍的发展

1、警力不足。一是政法专项编制总数偏低,与日趋繁重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全县政法专项编制占全县居住人口数的1.3‰;全县政法部门业务量居全州第二,但政法专项编制总数在全州12县市排名仅为第8位,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编制紧缺和繁重任务的矛盾日益凸显。二是县公安局民警减员、缺编情况突出。全县政法各部门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缺编现象。三是政法部门基层所队警力不足的情况较为严重。近年来随着政法综治维稳工作的发展,各部门按照上级的规定,对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增设,机构的编制均是在原有编制内调剂解决,受增机构不增编制的影响,基层所队的警力无法按照标准配置,缺员严重。

2、内设机构科级干部流动不畅。一是政法各部门内设机构科级干部近5年未得到有效调整,干部管理也逐步暴露出一些问题:个别干部能力低下、责任心减退,已不能胜任领导岗位;少数干部工作热情衰退,“惰性”显现,影响了队伍的整体活力;一些干部长期在一个岗位上任职,工作技能单一,思路不宽,缺乏创新,应变能力、统筹能力、驾驭能力得不到锻炼,不利于干部的培养。二是政法各部门内设机构领导职数较多,现行干部管理体制已不适应轮岗交流的需要,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全县干部人事的统筹发展。

(二)力量分散、权责不明,削弱了基层组织作用的发挥

乡镇政法综治维稳力量薄弱,资源分散,未能有效形成工作合力。目前虽然我县各乡镇均已成立了综治办,每个综治办都配备了综治专干,但由于多数乡镇的综治专干都是身兼数职,没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基层综治维稳工作,各乡镇都普遍存在“专干不专”的情况;同时,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法庭、信访等部门都承担着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职能,但相互之间缺乏有效的统一协调,各个部门工作上以条为主,各自为政,力量不够集中,信息资源不能共享,工作机制不够健全,既造成行政资源浪费,又难以凝成整体合力,不能真正发挥齐抓共管的联动作用,影响了辖区政法综治维稳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经费保障不足,资金来源单一,影响了工作的正常运转

1、政法各部门经费短缺、保障不足。由于财政保障不到位、补助的比例偏低等原因,再加之政法各部门规范化建设的力度不断加大,信息、交通、安全防护、救援等装备和基础设施的投入逐年增加,经费不足与工作任务繁重的矛盾日益突出。如:县公安局以全州倒数第三的经费,承担着全州第二大业务,工作经费捉襟见肘;县森林公安局由于中央、省财政保障不到位,导致目前的经费保障未达到标准水平;县司法局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工作经费未列入财政预算,无专项经费,法律援助经费目前尚有缺口。

2、乡镇综治办无固定的经费保障。目前我县乡镇综治办作为党委政府下设的综合办事机构,工作经费由各乡镇党委政府进行统筹保障,全县目前尚无统一的保障标准,各乡镇投入的综治维稳经费也参差不齐。由于乡镇财力有限,只有通过各种渠道向上级争取,经费形不成长效的保障机制,影响了工作的正常运转。

3、村(社区)、村(居)民小组治保、调解人员报酬低。由于报酬偏低,导致了部分治保、调解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履行职责不到位,与其承担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

4、缺少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专项经费保障。随着我县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城镇化、信息化建设的进程不断加快,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各种矛盾纠纷大量凸显,群体性事件不断增加,维护社会稳定的压力加大。由于没有专项经费保障,政法各部门、各乡镇不得不挤占其他工作经费投入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全县目前也尚无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项经费,一些突发事件因无经费解决,久拖未决,维稳隐患大

三、下步工作建议

针对我县政法综治维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建议在以下两个方面予以加强:

(一)理顺用人机制,整合现有人力资源,解决“有人干事”的问题

1、积极争取政法专项编制县级政法各部门要积极向上级对口部门汇报警力不足的实际困难,积极呼吁,主动争取,加强协调,逐步解决政法队伍编制问题,为政法机关增加警力提供支持。同时,通过招考公务员和选调等方式,加大对法律专业人才的引进力度,缓解人员紧缺的问题。

2、成立乡镇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根据省、州要求,按照“集中办公、综合服务、统一交办、归口调处、跟踪督办、限时办结”的原则,在乡镇原综治维稳中心、社会矛盾调处中心的基础上,整合组建乡镇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通过对人员、资源的整合,既可解决过去乡镇政法综治维稳力量分散薄弱、形不成合力的问题,又可将整体力量始终置于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之下,有效地实现资源互补、协作联动,推动“大维稳、大综治、大调解、大信访”工作格局的形成,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同时,注重加强对基层工作人员的经常性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为乡镇政法综治维稳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

3推广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建设创建平安云南的意见》(云发〔20137号)、《中共大理州委、大理州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平安大理建设的实施意见》(大发〔201321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社区(村)推行网格化服务管理的意见》(云办发[2014]3号)和《中共大理州委办公室、大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平安大理建设主要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大办通[2014]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在全县10个乡镇全面推广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以村(社区)为单位科学划分网格,各乡镇可结合自身实际,以招聘社会人才、整合乡镇人员、选聘离退休干部等方式,按每个乡镇2名、每个村委会1名、每个村民小组1名的标准配备专职网格管理员(网格管理员兼村、组治保、调解专干),明确网格管理员的工作岗位、责任区域和主要工作职责,将网格管理员纳入乡镇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进行统一管理使用,统筹解决待遇报酬等问题。

(二)完善经费保障,加大财政资金投入,解决“有钱办事”的问题

1继续落实政法部门经费保障标准。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州(市)级和县级政法机关经费保障标准>的通知》(云财行2009464号)和《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林业厅关于加强森林公安经费保障的实施意见》(云财农201114号)文件要求,宾川县按照政法部门第四类地区保障类别进行保障,同时由县财政对政法干警执勤津贴和加班补助予以保障。

2、加大乡镇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工作经费保障力度。建议县人民政府每年为每个乡镇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并列入县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3完善网格管理员待遇保障。根据《中共大理州委、大理州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平安大理建设的实施意见》(大发〔201321号)文件要求,认真落实各乡镇招聘的乡镇专职网格管理员待遇并切实保障到位。

(三)完善规范工作机制,夯实政法综治维稳基层基础。

一是完善规范基层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机制。以推进“乡镇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村(社区)治保委员会和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为重点,着力完善乡镇、村(社区)、村(居)民小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网络。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按照地区排查、单位排查和行业排查三种类型,村(社区)每周一次、乡镇每半月一次开展纠纷排查;注重资源整合,加强联合调处,对社会矛盾纠纷实行“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限期办理”,不断提升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二是完善规范基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机制。集中开展重大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建立健全重大不稳定问题“六定五包”制度、信息研判分析联席会议“周研判、月分析”制度等一系列维稳工作制度。深入推进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凡是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重大决策事项,都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不稳定因素。及时、准确掌握好维稳信息,建立触角灵敏、反应快速、处置高效的维稳信息工作网络。

三是完善规范基层社会治理机制。认真落实社会治安形势分析制度,定期排查突出治安问题,及时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采取重点整治和挂牌督办相结合的形式,强化治安重点、乱点地区专项整治。深化“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建立健全排查走访制度,及时掌握报送网格内重特大不稳定信息。探索建立邻里互助、空巢老人看护、留守儿童监管等志愿服务队伍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大力推行建立乡镇、村(社区)、企业治安协作联防和村企联动、共建共享机制,不断探索基层治安防范的有效形式。加强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人员、具有肇事肇祸倾向精神病人的服务管理,强化对吸毒人员、邪教人员的管理和帮教。加强交通、消防和生产安全管理,强化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开展经常性的“扫黄打非”、文化市场整顿、校园周边治安整治等专项行动,净化青少年成长的环境。

四是完善规范政法综治宣传工作机制。制定专门的政法综治宣传工作计划,充分发挥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等大众传媒作用,集中开展宣传活动;注重宣传实效,千方百计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和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大力宣传和表彰见义勇为的英雄模范人物,弘扬社会正气,促进政法综治维稳工作的深入开展。

(笔者系中共宾川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