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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川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思考
  • 时间:2024-04-28 54:10
  • 来源:宾川政法
  • 作者:宾川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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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为我们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紧紧依靠群众去探索创新,正确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努力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提供了根本遵循。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提出,是对社会治理领域具体经验所作的全新提法,赋予了“枫桥经验”新的生命力。作为基层治理现代化的生动实践和鲜活样本,“枫桥经验”已经成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推进基层治理的成功典范。
一、“枫桥经验”的发展历程
“枫桥经验”诞生于社会主义建设初期。在上个世纪60年代初,浙江诸暨市枫桥区委采取发动群众开展说理斗争的方式对“四类分子”进行改造,形成了“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做法。在群众看来:如果把没有改造好的“四类分子”抓到监狱去,用一个警察管教100个“四类分子”,不如交给群众监督;100个群众教育一个“四类分子”,就算是铁石心肠也会被软化。正因采纳了群众意见,把敌我矛盾转化成为人民内部矛盾,极大地缓和了阶级矛盾。1963年毛泽东主席肯定地说:“这叫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并就“诸暨的好例子”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由此,“枫桥经验”被推向全国。随着改革开放的扩大,社会经济结构和利益格局的调整引发的矛盾越来越多,诸暨市枫桥区坚持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纠纷,探索社会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新模式,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开创了案件少、社会稳、经济发展好的良好局面,成为全国综合治理的典范和平安建设的首创者。2003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明确要求倍加珍惜、大力推广、不断创新“枫桥经验”,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进入新时代,面对社会矛盾纠纷多样化、复杂化,诸暨市实施基层党建“五大引领”工程,着力构建党统一领导下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各类组织积极协同的基层治理体系;同时创建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企业调解、乡贤调解等多元化人民调解平台,有效地化解了矛盾,形成了“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新经验,走出了一条具有特色的基层社会治理新路。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再次指示,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2023年9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到“枫桥经验”发源地枫桥镇考察时指出,“要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2023年11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亲切会见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入选单位代表。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完善社会治理体系,要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2024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1周年,也是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1周年。作为基层治理的“金字招牌”,“枫桥经验”并未因其发轫于20世纪60年代初而过时,反而在实践中历久弥新,不断被注入时代的生机与活力。因此,如何适应时代要求,续写好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宾川篇章,对“枫桥经验”的实践进行思考是具有积极意义的。
二、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意义
  (一)践行“枫桥经验”是新时代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内在要求。新时代“枫桥经验”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其核心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新变化,人民群众对公共服务、社会治理、平安建设、公平正义等方面提出了许多新期待、新要求。践行“枫桥经验”,就是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落实到每一项具体工作中,深入社区、融入群众,实地了解群众的所需所想,自觉从群众利益出发开展工作,使工作成效更多更直接地惠及人民群众,增进同人民群众的鱼水深情,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二)践行“枫桥经验”是新时代坚持群众路线的必然选择。随着经济社会飞速发展,人民群众社会活动范围和区域日益分散化、多元化。同时,部分群众主动配合党政部门开展工作的传统思想日益淡化,给开展群众工作带来一定困难。践行“枫桥经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是专门工作与群众工作相结合的回归,是对“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方针的贯彻。必须广泛发动群众、调动群众积极性,使群众主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才能取得最大实效。
  (三)践行“枫桥经验”是新时代筑牢基层风险防线的有效途径。“抓早抓小、就地化解”是“枫桥经验”的重要内涵,是防范和化解社会风险的良策,也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基本要求。当前,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基层稳定的主要问题是群众有了事管不到位或者没人管,有了矛盾纠纷调处不到位或者没人调处,诉求表达渠道不畅。而“小隐患、小矛盾、小事情”如果处理不及时、不恰当,就有可能演变成大问题,引发大的事端,甚至蔓延成势,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践行“枫桥经验”,就是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组织,强化源头预防、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筑牢基层防范社会风险体系,把各类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化解在基层。
  (四)践行“枫桥经验”是新时代夯实基层基础工作的有效举措。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政府职能由过去的控制管理型向服务治理型转变,社会管理体制发生了重大变革,基层组织的管控能力和管理职能进一步弱化,社会治理资源整合不到位,基层基础工作不扎实,矛盾纠纷、风险隐患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基础信息采集登记率不高,整体防控能力差,使新时代基层基础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践行“枫桥经验”,就是要依托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加强人、地、物、事、组织梳理管理,从根本上夯实基层基础工作,进而提升基层防控风险、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三、宾川县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积极探索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重要指示精神指引下,宾川县把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作为贯穿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的主线,在统筹变与不变中因时而动、与时俱进、守正创新,使其在宾川热区焕发出新的风采与活力,为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注入了新动能。
  (一)强党建,下好基层治理“一盘棋”。始终把党建引领作为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的根本路径,不断健全党领导下的“大平安”工作格局。按照“党建引领、多网合一、一网通建、一网统管、一网共享”的标准,进一步做优做实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建立“党建+网格治理”工作机制,构建“乡镇党委—村(社区)党组织—小区(网格)党支部—楼栋党小组—党员中心户”网格化管理和服务格局,完善乡镇政法委员统筹指导基层政法力量的制度机制,切实把党的力量和主张传递到基层治理的末端。选优配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加强网格区党支部和党小组建设,将党支部和党小组建在网格上,使“党员进网格、网格员进组织”,推动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加强基层党组织力量。贯彻落实党员干部“双报到、双报告”制度,深入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推动党员干部下沉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二)建机制,织密纠纷调处“一张网”。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中的核心作用,健全县、乡镇、村三级党组织统一领导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将政治优势、制度优势转化为矛盾纠纷化解的工作优势、治理效能,先后出台了《宾川县关于进一步加强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集中开展突出矛盾风险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关于开展宾川县2023年县级党政领导包案化解突出信访问题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在矛盾纠纷调处中,围绕“防发生、防升级、促满意”上出实招、下功夫,制定完善了具有县域特点的调处工作长效机制。一是建立预警评估机制。常态化开展“周排查、月汇总、月研判”,对辖区内的矛盾纠纷进行梳理分类,逐一研判评估发展态势,有针对性地“对症下药、按方抓药”,通过及时走访、介入、疏导,按照“一事一策、一人一策”落实包保稳控措施,努力将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二是建立多元化解调处机制。针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级负责,归口调处,有效整合县级行业部门、乡镇、村(社区)等人员力量,“一事一策、一人一策”落实包保稳控措施,形成分工合理、权责明确、配合有力、调处有效的“大调解”工作格局。三是建立案件回访工作机制。定期对已经化解的矛盾纠纷进行跟踪、回访和评估,及时了解调解协议落实情况,彻底解决矛盾纠纷反弹和反复出现的问题,真正打通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最后一公里”。四是全力推进“以案定补”“以奖代补”。贯彻落实《大理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实施意见》和《大理州综治维稳工作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以案定补”“以奖代补”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制定下发了《宾川县综治维稳工作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以案定补”“以奖代补”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强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经费保障,以矛盾纠纷调处数和实际工作成效作为基层综治工作经费和网格员补助依据,采取以案定补、以奖代补形式,激发基层工作动力,有效提升网格员工作积极性,网格员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由被动的“要我参与”变为主动的“我要参与”。2023年共兑现矛盾纠纷调处“以案定补”资金20.2万元。
  (三)搭平台,打造纠纷调处“一站式”。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以“大党建统领、全网格覆盖、多数据集成、大联动治理”为目标,整合乡镇党建服务中心、综治服务中心、为民服务中心等各系统数据资源。加快基层综治服务中心(网格化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应用,依托平台全面采集人、地、物、事、组织等基础数据,把各级党组织、党员参与网格治理的情况纳入信息化管理,实现对网格内信息、服务和治理资源的统一归集和调度。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摆在前面,在“一站式”诉讼服务站的基础上,积极构建多元解纷模式,打通线上线下便捷诉讼平台,充分发挥诉前委派调解、驻庭调解、诉调对接等解纷机制的作用,融合村(社区)多方力量合力化解矛盾纠纷,打通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的双向通道,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发现、就地调处、就地化解,切实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大力推进“智慧乡村”“智慧社区”“智慧小区”等建设,把网格内群众用信息化手段“网起来”,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目前,县城已建成94个智慧小区,全县已完成了县级“三中心”建设和10个乡(镇)、92个村(社区)综治服务中心(网格化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鸡足山镇建成了“数字化+智能广播+视频监控+指挥调度+多元化平台”的“智慧乡镇”,实现城乡全覆盖。
  (四)聚合力,拧成多元共治“一股绳”。不断完善以县、乡(镇)两级综治服务中心为主体,村(社区)调委会为骨干,村民小组调解员为基础的“大调解”组织网络。一是整合多方力量。健全乡(镇)、村、组、户四级联动的治安联防体系,建立网格员、人民调解员队伍与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融合发展和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三社联动”等机制,整合多方人员力量参与基层人民调解,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在化解矛盾、法治宣传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健全以群众自治组织为主体、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新型社会治理体系。目前,全县共有450名网格长,1570名网格员,设立调委会102个,个人调解工作室2个,共有人民调解员1861人,县、乡(镇)两级均建立了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实现了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二是建立包保机制。用活党员、干部包保群众工作制度,探索形成“网格化+人民调解”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机制,使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有效化解。宾居镇清河社区选优配强社区“两委”成员、党支部书记、小组长,共设立党支部书记与小组长一肩挑岗位7人,党员中心户长48人,每名党员中心户长负责包保25户群众。建立支部书记为矛盾纠纷化解第一责任人、小组长为直接责任人的调解员队伍29人。通过书记抓、抓书记,让党员奉献、服务在网格,确保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激发村组干部化解矛盾纠纷的积极性,提升调处工作联动效能,实现矛盾纠纷调处“零出村”。三是建立普法工作队伍。在原有的县级4支“八五”普法志愿者服务队基础上,在乡镇、村(社区)网格中,以网格长、网格员为主要力量,组建网格普法志愿服务队伍,同时将志愿者、党员、法律明白人等纳入扩大网格普法队伍。充分发挥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及广大干部群众在普法中的积极作用,组建了10支普法工作队72人,下沉到乡镇、重点村(社区)针对性开展“法治进万家”“法治进企业”“法治进农场基地”等专项普法宣传活动。10个乡镇从网格员、调解员、驻村辅警等人员中选取精干力量1244人,组建了102支乡镇普法工作队伍,通过小组会、群众会、院坝会等形式,深入推进普法宣传“走新”、“走心”,不断夯实法治根基。2023年共开展普法宣传150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0余万份,互动宣传覆盖30万余人次,群众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全县刑事案件发案率较上年同比下降19.19%,信访总量同比下降4.26%,未发生恶性命案。四是发挥自治强基作用。通过党建引领,增强自治力量,充分发挥村(社区)党组织的引领作用,建立由基层党组织主导、整合资源力量、平战结合、为群众提供有效服务的新机制;充分发挥好群众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民心导向,突出“自治强基”目标,不断推动“五治融合”在基层落地落实。乔甸镇大椿树村探索出“清工结账”制度,充分进行村民高度自治管理,有效破解“事难议、议难决、决难行”的困境,增强村民自我管理与发展能力;平川镇得底么村试行村民积分制管理,以户为单位,实行通过基础积分、附加积分、反向扣分等积分制度,结合村规民约,不断引导村民自觉规范言行举止,进而引导村民向好向善。
  (五)创集群,激活基层治理“一池水”。加强基层“枫桥式”集群创建,积极开展“枫桥式派出所”“枫桥式法庭”“枫桥式司法所”等创建活动,鼓励引导其他承担社会治理、社会服务职能的相关行业部门、基层中心(站、所)争创“枫桥式中心(站、所)”,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整体水平。深入推进法院系统“四联七进”、检察机关“两进三下”、公安机关“三融四共”、国家安全“三项重点工作进网格”、司法行政“四对接四联动”、信访系统“四快四联”等共建共治共享的有效工作联动机制,推广好新时代“枫桥经验”,筑牢基层善治根基。全面落实“四下基层”制度,继续推行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化解,创建了全省第一批、全州第一家“如家信访窗口”县,建立了水果产业法庭、水果产业纠纷调解室、“侨乡巡回法庭”,成立了宾川县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挂牌成立了县、乡镇“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中心11个,开展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进万家”人民调解专项行动,及时有效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乔甸派出所立足当地“红色旅游”发展实际,推动组建“红军护村”巡防队,共建“平安新庄”红色港湾,构建“警调衔接”“民调入所”等多元化调解体系,打造社会治理新样板,2020年成功创建为全省公安机关首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扎实开展平安县城建设,持续推动各行业领域平安创建活动,上下联动深入推进平安细胞创建工程,认真开展平安小区、平安学校、平安市场、平安医院、平安家庭、平安村(社区)等行业领域平安创建活动,目前共创建“平安乡镇”10个,完成平川镇底么村州级“平安家庭”示范村创建,评选推荐平安家庭示范户673户,创建平安小区2个;共创建省级平安校园10所,州级34所,县级118所,形成“以点带片、以片带面,积小安为大安”的良好格局。
四、宾川在践行“枫桥经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责任落实不到位,共建共治共享的大治理格局还没有完全形成。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但从目前来看,个别乡镇和县级部门还不能全面掌握“枫桥经验”的丰富内涵,不能深刻领悟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精神本质。一方面,重管理轻治理的问题突出,造成矛盾纠纷发现不及时、了解不深入,化解矛盾的方法措施往往治标不治本。另一方面,在思想上、行动上还没有解决乡镇、村(社区)等最基层、最前沿才是社会治理的重心、难点和落脚点这一关键,无论是人、财、物还是政策、措施都没有真正向基层一线倾斜,基层社会治理的体制机制瓶颈难以有效突破。
  (二)基层组织的作用发挥不充分,群众的主体作用没有充分体现。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与发展,必须构建系统化的社会治理组织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但目前的情况是很多乡镇和部门忽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的传统做法,行业自治组织、群众性组织发展不充分,部分村(社区)基层治保组织“名存实亡”,村规民约形同虚设,人民群众群防群治和社会各方共建共治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没有充分体现,政府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常常扮演“包打天下”的角色,既增加了行政成本,又形成一遇到难题就增加人财物投入解决的恶性循环,很多问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 
  (三)传统手段和科技手段融合不充分,社会治理和服务群众的能力不强。第一时间发现矛盾纠纷及时高效反应响应,是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的关键。这就需要网上与网下、线上与线下、传统与科技相结合,全方位运用各种手段,最大限度发现可能影响安全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从宾川目前来看,有的乡镇和部门片面注重现代科技手段在工作中的应用,社会积极因素调动不起来,信息触角覆盖面不广,信息来源渠道单一,小矛盾、小纠纷、小隐患发现不及时,化解处置工作针对性不强;有的乡镇和部门不重视科技信息化建设,水、电、油、气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数据资源共享、分析不到位,综治服务平台、智能大数据等工作平台搭建不到位等问题突出,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跟不上时代发展步伐,深层次的、“黑天鹅”式的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发现能力不足,方便快捷、精准到位服务群众的本领不强。
五、厚植为民情怀,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宾川落地生根
“枫桥经验”历久弥新,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宾川落地生根,就是要坚持以服务人民为宗旨,以基层党建为引领,以人民为中心,以群众满意为基础,以治理创新为动力,以社会和谐为目标,以心系民生为情怀,以无私奉献为责任,通过多元化社会主体参与,实现基层治理的现代化。
  (一)立足党建,强化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
   一是要深化“党建+网格治理”。要认真贯彻落实《大理州<关于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若干措施(试行)>工作方案》、《宾川县推进党建引领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持续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与基层党建工作深度融合,建立“党建+网格治理”工作机制,持续推进“五级网格”管理模式,让辖区网格的划分精准化、人员专业化、处置扁平化,提升辖区网格化工作的精准化、精细化。要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党员骨干为主力,加强网格区党支部和党小组建设,将党支部和党小组建在网格上,使“党员进网格、网格员进组织”,构建“人在格中走,事在网中办”的排查机制,把村(社区)内的党建、政法综治、民政等各类网格统一整合成“一张网”,打造“全科网格”,推动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加强基层党组织力量,切实实现“党建引领、一网统建、一网统管、一网多用、多网合一”的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格局。
   二是要推进多元化协同治理。健全基层社会协同治理体系要以基层党组织领导为主,强化党建引领,形成社会组织、群众、企业等在内的多元化的协同治理主体。政府要当好组织者、执行者、引领者、政策制定者;村(社区)要组织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开展协商讨论,进行民主决策,要激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主动性,创新自治内容和手段;企业要强化社会责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为群众提供多样化个性化服务;广大群众要自觉参与社会治理,积极响应社会号召,树立起主人翁意识,不做冷眼旁观者。
   三是要创新志愿服务活动。要充分发挥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综治服务中心、社会工作服务站(室)等阵地优势,整合群众代表、志愿者、社工、离退休干部党员、新就业群体等社会志愿服务资源,组建医疗服务、普法宣传、敬老助残等志愿服务队伍,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并鼓励村(社区)群众踊跃参与志愿服务,积极融入社区治理,全面提升群众自治水平,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高。定期在村(社区)组织各种公益活动,在满足村(社区)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的同时,形成党组织“穿针引线”撬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共建文明村(社区)的良好态势。
   四是要常态化开展“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要结合建立“我为群众办实事”长效机制,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在职党员常态化到村(社区)报到服务。创新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服务方式载体,组织开展理论宣讲、党建联建、矛盾纠纷排查等工作,积极参与基层治理、文明创建、优化营商环境、议事协商、服务群众等工作,建立落实区域统筹机制、一键动员机制、分级负责机制、服务纪实机制、考核激励机制,全面提升报到服务实效,切实为社区和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二)立足预防,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一是要定期开展分析研判。要定期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切实做到应评尽评,有效规避、预防、控制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乡镇要认真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解联席会议制度和定期分析研判制度,每月组织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以及各村委会调解、治保主任召开矛盾纠纷分析研判会。对当前辖区内社会治安态势进行分析,研判发展形势,对遗留问题进行任务分解,落实包保责任。要切实加强命案防控工作调度,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定期对各乡镇命案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开展调度,对县级各部门进行适时调度,推进工作责任有效落实。4个督导组要严格落实督导工作责任,坚持每个季度开展不少于1次督导工作,推动命案防控工作措施落地见效。
   二是要抓实特殊群体服务管理。要常态化开展特殊群体的摸底排查工作,明确重点特殊人群管控责任,落实管控措施,坚决防止因漏管失控而导致命案发生。要动态开展重点青少年群体调查摸底工作,并及时包保管控,认真落实失足劣迹青少年帮教措施;深入开展留守人员、孤寡老人关爱行动,落实惠农惠民措施。要切实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要组织各村(社区)、辖区派出所和综治服务中心对外来人口进行定期不定期排查,完善管理台账,对出租房屋及外来人员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特别对无身份证、无正当职业、无固定住所的“三无”人员和暂住人员进行重点清理、规范管理。要加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对象、吸毒人员和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群的管理,摸清底数、掌握现状、登记造册,落实包保责任。对有暴力倾向的精神障碍患者进行有效监管或及时采取强制治疗措施。对扬言报复社会、家庭婚恋关系紧张、离婚独居、入赘女婿、酒后寻衅滋事等重点人员,要及时纳入管控视线,适时普法教育引导,及时发现问题,提前做好预警,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恶化。
   三是着力强化命案防控。要充分发挥县、乡镇、村(社区)综治服务中心重要作用,推动治安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多调联动,每月组织力量扎实开展不少于1次家庭、婚恋、邻里、债务、继承、劳资、医患、土地资源等领域矛盾纠纷专项排查化解工作,明确具体责任人,认真落实化解措施。对可能引发命案的苗头性问题,做到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坚决防止“民转刑”“刑转命”和矛盾纠纷激化导致的命案发生。要进一步加强缉枪治爆、收缴管制刀具、射钉器等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剧毒物品、管制器具的管理;加强对个人零散购买汽油、大宗购买烟花爆竹等敏感可疑物品的管控;加大邮政寄递、物流运输、汽油销售等行业管理力度,落实寄递物流安全管理“三个100%”制度,坚决防止因危爆物品管控不力、非法流散社会引发命案。要加大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和各类治安问题突出场所排查整治力度,减少治安和安全隐患。强化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重要活动安全保卫,完善人流密集场所安防措施,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和日常管理。加强群防群治力量,以公安干警为骨干,整合治保调解、一村一辅警、网格员力量,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实施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社会治安群防群治网格化管理。加大巡逻防控力度,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稳步推进“雪亮工程”建设,深化网格化服务管理,努力实现命案事前能预警、出事早处置、事中有监控、事后要追查,坚决防止因治安防控措施落实不力导致暴力恐怖袭击、个人极端暴力案(事)件和恶性命案发生。要进一步开展平安家庭创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宾川县常态化开展家庭风险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对县域内家庭常态化开展风险评估,全面系统识别“高”“中”风险家庭及成因,对高风险家庭实行“一户一档”管控,明确包保责任和措施,动态掌握风险等级,及时化解矛盾纠纷问题,最大限度降低家庭风险,严防“民转刑”案件发生。要建立乡镇、妇联、法院、民政婚恋情感纠纷信息互通机制,组织专门人员对家庭安全风险等级进行动态分析研判和有效处置。公安机关接到打架斗殴、故意伤害等警情,要快速出警、果断处置,有效控制事态,防止矛盾激化、伤害升级转化为命案;卫健部门要积极构建刑事案件伤者优先救治机制,开辟绿色通道,对受伤人员及时救治,特事特办,避免因抢救不及时造成伤者死亡。
   四是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要以成功创建为全省首批“如家信访窗口”为契机,不断加强来访接待场所规范化建设,完善功能设置、规范接待流程、提升服务水平,着力把信访接待窗口打造成矛盾纠纷终结地。要切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信访工作,聚焦预防法治化、受理法治化、办理法治化、监督追责法治化、维护秩序法治化等“五个法治化”,做到群众的每一项诉求都有人办理,群众的每一项诉求都依法推进,实现“权责明、底数清、依法办、秩序好、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推动信访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引导人民群众合理合法表达诉求,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风气。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对问题较多、情况复杂的乡(镇)、村实行包联蹲点制度,压紧压实领导干部化解责任,推动重心下移、关口前移。践行“四下基层”,广泛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把“下访日”作为“服务日”“公仆日”,把“办公桌”搬到基层一线,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落实“一线工作法”,开展经常性接访下访,从信访源头“把脉问诊”,群众在哪里、目光就锁定在哪里,矛盾在哪里、脚步就走向哪里,及时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盼,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建立“访前调查研究+访中集中会商+访后限时办结+部门及时回访”环环相扣的问题解决机制,全程督办、跟踪落实、挂账销号,用服务指数提升群众的满意指数。
  (三)立足调解,充分发挥调解在基层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
   一是要做好人民调解。要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协调领导机制。在县、乡镇两级成立由党委政府牵头,公安、法院、民政、司法、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利、林业、环境保护、妇联等部门调解骨干组成“人民调解指导委员会”,负责指导协调辖区内人民调解员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有效推动人民调解、诉前委派调解、诉讼调解、行政调解优势互补、衔接联动工作机制。配齐配强调解员队伍,在村居委会建立完善“1+l+N”人民调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新模式,即1个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1个村辅警(网格员)和N个人民调解员的工作机制,负责辖区内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稳控工作。大力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注重吸纳律师、法律顾问、公证员、心理咨询师、医生、教师等社会专业人士和退休政法干警以及信访、工会、妇联等部门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退休人员担任人民调解员,不断壮大人民调解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快速调处机制,对发现可能引发“民转刑”案件的矛盾纠纷,要第一时间组织相关人员,迅速开展调处,防止“民转刑”案件发生。充分发挥村(居)民小组调解信息员的积极性,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信息上报工作。要学习借鉴宾居清河社区矛盾纠纷调处奖补经验,探索建立有效奖补机制,激励村组干部参与矛盾纠纷调解,不断增强基层社会治理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信息化建设,积极推广“云智调”和“社会治理通 APP”系统运用,逐步实现无纸化调解办公,促调解工作提速、增效。加快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县法院要以调解平台作为工作载体,通过邀请人员入驻等方式,将基层社会治理资源全部集约到调解平台,做到基层解纷力量全覆盖,实现预警、分流、化解、调解、司法确认、进展跟踪、结果反馈、指导督办等全流程在线办理。
   二是要做实行政调解。要认真落实责任清单。县级行政机关要结合部门职能职责梳理本机关行政调解的事项清单,把治安管理、交通损害赔偿、医疗卫生、环境污染、教育、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重点民生领域的纠纷争议,作为行政调解工作重点,依法及时妥善予以解决。要强化专家库建设。结合行业特点、矛盾纠纷突出重点,组建由分管领导、业务股室负责人、法律顾问等不低于5人的调解咨询专家库,负责本系统矛盾纠纷调处咨询工作。加强县级行政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建立行政调解与司法、仲裁、信访等纠纷解决机制的信息沟通渠道,针对重大社会矛盾纠纷和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由县“一站式”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牵头,从全县行政调解专家库中抽调专人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提高调解工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三是要做强司法调解。县人民法院要抓实诉讼案件调解,做实委托调解。坚持将调解工作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融入审判和执行各环节,构建起“诉前劝和、诉中调和、执行和解”的工作链条,做到全程调解不留死角。加强对基层调解组织的法律指导和业务培训,做好基层调解人员包含法律知识、调解技巧、纠纷解决规范等方面的业务培训,组织基层调解组织、人员学会使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提升基层调解组织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落实司法确认制度。将司法确认制度等法律法规的宣讲及释明前移,增强司法确认的社会认知度和认同感。组建专业司法确认工作团队,确保诉前调解与司法确认程序有效衔接,打通群众“零成本”解纷路径。
   四是要做细行业性专业性调解。要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充分履行县级部门主体责任,在县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益谁保障”“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积极推动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重点加强医疗卫生、道路交通、物业管理、劳动争议、消费旅游、保险金融、知识产权等领域的调解组织建设,努力实现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调解组织。要积极推动诉调、警调、访调及个人调解室、律师调解室建设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局、县文旅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草局、县水务局、县人社局、县民宗局、州生态环境局宾川分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局、县政府金融办、县市管局要组建文化旅游纠纷、民间融资领域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医疗纠纷、劳动人事争议纠纷、消费纠纷、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纠纷、水事纠纷、自然资源纠纷、水果产业纠纷、农村土地经营纠纷、民族宗教纠纷、环境保护纠纷、交通运输领域纠纷、林草纠纷等领域调解委员会,结合工作实际,建设调解工作室,形成本行业领域调解委员会工作方案,明确专人负责调解工作。
   五是要做优各类调解协调联动机制。要建立律师参与人民调解机制,组织青年律师特别是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机构锻炼,充分发挥律师精通法律的专业优势,广泛参与矛盾纠纷排查预防、基层矛盾纠纷化解、行业专业领域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建立司法所、派出所、律师所三所联调矛盾纠纷机制,在云南星震(宾川)律师事务所试点建立律师调解工作室,到2025年实现律师事务所律师调解工作室全覆盖。建立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结合集中治理重要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依法及时就地化解信访矛盾纠纷,持续提升信访领域源头治理能力和水平。各乡镇要依托已完成合伙制改革的州城、金牛法律服务所,挂靠建立个人调解工作室。县人民检察院、县司法局依法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通过信息共享、案情通报、联合化解、案件线索移送等方式,实现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政府监督层级有效衔接。
  (四)立足法治,着力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一是要深入推进公正司法。要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度,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从源头保障当事人诉权。深化司法公开,积极推进县人民法院庭审直播、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工作。严格规范推进公开裁判文书工作,进一步规范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文书制作。健全适应基层特点的有序放权与依法监督相结合的监督管理机制,完善法官、检察官办案责任清单,健全案件评查、司法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探索符合人民法庭审判工作特点的审判团队组建和运行模式。加强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健全执行工作部门协作联动机制,强化督导考核和监督检查,确保执行联动责任落实落地、执行案件应执尽执、执行案款应发尽发。有序扩大民事、行政法律援助范围,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值班律师法律帮助全覆盖。
   二是要着力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要围绕群众在就业、教育、医疗、社保、养老、扶幼等民生领域的法治需求,县执法司法部门要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办(受)理,快速办结。推进基层政务服务、诉讼服务、检务服务、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制定完善适应基层实际的办事指南和工作规程,让群众寻求法律帮助更加方便快捷。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全覆盖、公共法律服务流程全规范,更好满足群众多元化法律服务需求。加大对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军人军属等群体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力度。充分发挥审判、检察职能作用,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未成年人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办理工作。依法实施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让严重违法者付出应有代价。
   三是要深化普法和依法治理。要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基层普法工作首要任务,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普及工作,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实现每个村(社区)至少有一个法治文化阵地,发挥好各类基层普法阵地作用,让法治文化有形呈现、生动表达。深入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不断创新普法形式和载体,依托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加强对群众法治需求分析,开展对象化、分众化普法宣传,推动普法工作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深化法治乡村建设,加强和规范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实施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建设更高水平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深化基层依法治理,按照合法合规、贴近基层、发扬民主、便于执行的原则,乡镇指导村(社区)进一步规范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推行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完善基层群众诉求表达和利益协调机制。建立“两代表一委员”定期联系社区制度,充分发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服务发展、服务群众、化解矛盾、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拓宽人民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
  (五)立足基层,全面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
   一是要建强基层战斗堡垒。要在干部选拔上下功夫,严格选人标准,优化选人机制,着力提拔在产业发展、乡村治理和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党员,全面考察其政治素养、责任意识、个人作风、工作能力和群众基础等各方面素质。加强村党支部书记的选拔工作,力求选出堪当领导乡村振兴事业重任的“领头羊”。积极培养致力于乡村振兴事业的年轻人才,优化年龄结构,培育后备力量,避免队伍“断档”。在选优配强的基础上,注重对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的管理与培训。及时掌握带头人队伍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加大监督力度。定期举办主题培训,提升带头人队伍各方面素质。
   二是要充实基层政法力量。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在全县10个乡镇全部配备政法委员,明确政法委员谁来干、干什么、怎么干。充分发挥乡镇综治服务中心作用,建立矛盾纠纷定期研判会商机制,赋予政法委员统筹辖区内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等政法力量和人民调解员、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等法治资源的职权,积极引导老党员、老教师、老知识分子、老政法干警、老退役军人等“五老”人员、乡贤人员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专业人士,参与人民调解工作,持续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有效提升基层平安法治建设的组织力、统筹力、执行力。
   三是要搭建服务平台。要整合党建、治理、服务多种功能,合理划分政务服务、党群活动、综合治理、协商议事、文体康养等功能区域,避免建成单纯宣示性、展示性场所。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老年食堂、青年创客空间、老党员工作室等特色服务场所。积极培育引进社会组织开展专业化服务。统筹整合相关部门在乡镇、村(社区)设立的各类活动阵地,推动场所设施共用、力量资源共享,打造“一体多能”的党群服务中心。统筹推进智慧城市、智慧社区建设,整合现有党的建设、综合治理、社区治理、数字城管等各系统信息资源,建设一体化信息系统和综合指挥平台,推动基层治理数字化智能化。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加强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信息网络建设,完善自助服务设施,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四是要推广总结经验。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离不开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辛劳付出、无私奉献。推动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模式创新,总结推出一批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乡镇、村(社区)“枫桥式”工作方法经验,打造一批宾川新时代“枫桥式”品牌。要切实加强基层“枫桥式”集群建设,扎实开展基层“枫桥式”派出所、法庭、司法所、交警中队等创建工作,以典型示范引领全县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创新。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认真深入研究,结合实际探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新举措,系统总结各领域的成功经验做法,总结提炼推荐全县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促进形成百花齐放、满园春色的生动局面。
   基层治理是党的执政之基、力量源泉,只有把基层党组织建设强、把基层政权巩固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基才能牢固。我们要学习好、推广好新时代“枫桥经验”,筑牢基层善治根基,以治理创新为动力,逐渐完善基层治理机制,努力将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宾川护航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宾川贡献政法力量。
  (来源:中共宾川县委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