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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宾川县委政法委机关党支部开展“机关党建先锋行动”实施方案
  • 时间:2014-11-10 3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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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宾川县委政法委机关党支部
开展“机关党建先锋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省第九次党代会、州第七次党代会、县十一届四次党代会精神,扎实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力提升委机关党建科学化水平,根据《宾川县直机关开展“机关党建先锋行动”实施方案》和县委机关党总支的要求,结合我委党支部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的先进性建设的要求,扎实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做到“三表率”即“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上作表率,在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作表率,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上作表率”。结合省委“跨越发展当先锋,机关党建走前头”活动,党员努力做到“五带头五争当”,即:带头学习提高,争当学习先锋;带头争创佳绩,争当工作先锋;带头服务群众,争当为民先锋;带头遵纪守法,争当廉洁先锋;带头弘扬正气,争当形象先锋。党组织坚持做到“五创建五在前”,即:创建一流班子,团结干事走在前头;创建一流队伍,能力素质走在前头;创建一流机制,规范管理走在前头;创建一流业绩,工作成效走在前头;创建一流作风,求真务实走在前头。努力提高我委机关党建科学化水平。                                                                                                        
目标任务:通过开展“机关党建先锋行动”,以“一个支部一面旗,一个党员一盏灯”为目标,发挥党员的示范带动、辐射作用,形成“比学赶帮超”的工作氛围,努力实现机关党建工作在科学发展上有新飞跃,在党员素质上有新提升,在创新工作上有新突破,在岗位业绩上有新成效。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共产党员先锋队”创建活动
在委机关党支部中挑选党性强、觉悟高、有专业特长、年富力强的党员组成先锋队。以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基层党组织整改提高晋位升级为载体,深入基层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在急难险重、突发事件中冲在第一线、干在第一线,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体现共产党员先锋队的示范表率作用。
(二)党员争创“共产党员示范岗”、“共产党员先锋岗”
在支部全体在职共产党员中开展“共产党员示范岗”、“共产党员先锋岗”争创活动。申请共产党员示范岗的党员必须是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在职在岗正式党员;申请共产党员先锋岗的党员必须是能起到先锋引领作用的在职在岗正式党员。申报“共产党员示范岗”、“共产党员先锋岗”的党员,要坚持“五带头、四不让”标准,即带头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带头学习法律法规,带头维护党的利益,带头履行党员义务,带头超额完成工作任务;不让领导布置的工作在我手中延误,不让各种差错在我手中发生,不让各种不良风气在我身上出现,不让共产党员的形象在我这里受到损害。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对照“共产党员先锋队”、“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标准,认真组织全体党员进行学习宣传讨论,使广大党员充分了解开展争创“共产党员先锋队”、“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活动的重要意义,提高认识,掌握标准,明确责任,积极主动参与。
(二)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党员积极向党支部提出申请,参加“共产党员先锋队”、“共产党员示范窗口”并在其中起好示范带头作用,申报争创“共产党员示范岗”、“共产党员先锋岗”要认真填写申报表报党支部、党总支、党委审批。
(三)提名推荐。党支部结合实际,组织党员召开支部会,按照党员互评、党总支(支部)提名推荐、党委审核的方法对争创岗位进行考核评选。
(四)上报审核。党支部创建“共产党员先锋队”、“共产党员示范岗”、“共产党员先锋岗”实施方案报县委机关党总支、县直机关党委审核。申报工作于2014年5月31日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党支部要加强对“机关党建先锋行动”活动的组织领导,要明确相关人员职责任务,做到每项工作、每个环节都有人抓、有人管。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领导干部要模范带头参加活动,坚持领导带动、组织推动、党员行动、评议促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选树典型,广泛宣传。按照实施“机关党建先锋行动”活动总体要求,积极发现、培养树立典型,总结突出事迹,并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简讯、网络等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先进模范事迹,弘扬“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精神,发挥榜样的示范表率作用。党支部在开展“机关党建先锋行动”中涌现出的典型经验事例,每年上报不少于3条,相关材料及时报县委机关党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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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争创“共产党员先锋队”基本要求
1、政治品德优秀。先锋队成员理想信念坚定,党性观念强;热爱本职工作,恪守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强。
2、业务技能精通。先锋队成员能够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熟练掌握本职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强,能够很好地履行工作职责。
3、工作勤奋扎实。先锋队成员立足本职岗位,兢兢业业工作,默默无闻作奉献;工作责任心强,工作质量好,工作作风实,创造一流工作业绩。
4、模范遵守纪律。先锋队、示范窗口成员能够严格要求自己,带头遵守党的各项纪律,模范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团结,民主作风好。
5、勇做表率先锋。先锋队成员在工作中能够从大事着眼,从小事做起,做到待人热情,服务周到,群众观念强,自身形象好;有强烈的创新意识,能够结合本职工作的要求,积极探索工作新思路和新方法;责任意识强,事事做表率、争先锋,自觉维护党员形象,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支部党员个人争创共产党员示范岗、共产党员先锋岗
基 本 要 求
一、共产党员示范岗基本要求
(一)党性修养好。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坚持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为民务实清廉,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勤政廉洁。
(二)为民服务好。积极开展优质、高效、便捷服务,主动公开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环节,创新服务举措,带头落实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积极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三)作风形象好。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平、良好的精神面貌、端正的工作态度、文明的行为举止、扎实的工作作风,谦虚谨慎,诚实守信。
(四)公正廉洁好。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带头执行廉洁规定,自觉接受党内外监督,严格自律,公正行事,干净干事。
(五)群众评价好。把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第一标准、服务的第一追求,以优质的服务和良好的社会形象赢得服务对象认可和群众普遍赞誉。
二、共产党员先锋岗基本要求
(一)大局观念强。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勤政廉洁;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团队精神,顾全大局,在工作中起到示范表率作用。
(二)业务能力强。带头钻研业务知识,加强岗位技术锻炼,精通专业技能;熟练掌握本部门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程序,依法行政,行为规范,办事效率高。
(三)敬业精神强。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恪尽职守,勤奋务实,工作事事有落实;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勇挑重担,带头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创新意识强。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积极探索,勇于开拓,善于用先进的理念、创新的思维、科学的方法,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取得新成效。
(五)引领作用强。政治信念坚定,政治敏锐性强,在关键时刻和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是非分明,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密切联系群众,带头创先争优,受到群众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