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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吗?这些情形可认定“见义勇为”!
  • 时间:2024-04-28 24:15
  • 来源:宾川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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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
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是时代精神的具体体现
是一个地方迸发的榜样力量
需要每一个人共同参与
什么是见义勇为?
什么样的行为可以算见义勇为?
如何申报见义勇为?
……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问:义勇为行为是如何定义的?
见义勇为是指公民在法定职责、法定义务或约定义务之外,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安全,挺身而出、勇于救援,制止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或者实施抢救、救灾、救人等合法行为。

问:见义勇为行为确认的主要法规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

问:哪些行为算见义勇为呢?
非因法定职责或者特定义务,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所实施的下列行为:

一是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
二是在发生自然灾害或者安全事故时,抢险、救灾、救人的。

问:如何申报见义勇为?

   见义勇为行为发生地的公安、司法行政、民政、安全监管等有关部门应当将见义勇为人员的事迹材料向所在县(市、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部门申报。

   个人可以要求以上部门,对本人或者他人的见义勇为行为进行申报。

   见义勇为人员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可以将见义勇为人员的事迹材料向见义勇为行为发生地的县(市、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部门申报。

   见义勇为应当在行为发生之日起90日内申报;如需依据其他结论才能申报的,自其他结论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报。




问:因见义勇为负伤人员的医疗费用由谁承担?
  因见义勇为受伤、致残、牺牲人员的医疗费、误工费、丧葬费和其他相关合理费用,由加害人或者责任人依法承担。无加害人、责任人或者加害人、责任人无承担能力的,按照下列办法解决:
(一)参加工伤、基本医疗、农村新农合保险或者国家另有规定的,由保险机构和有关部门按规定支付,不足部分从见义勇为基金中支付;
(二)未参加社会保险的,由见义勇为行为发生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拨专款按规定予以解决;
(三)仍确有实际困难的,由行为发生地见义勇为基金会(协会)按规定予以补助。

问:见义勇为和好人好事的区别?
所有的见义勇为行为都是好人好事,但并非所有的好人好事都属见义勇为行为。一般的好人好人好事范围较广,例如助人为乐、拾金不昧、尊老爱幼以及给灾区捐款、资助贫困儿童等有益于公共的事都属于好事,而见义勇为人员行为应该是超乎一般水准之上的好人好事。大部分见义勇为行为对行为主体具有相当的客观危险性,他们在危急时刻需要有超乎常人的勇气,能够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这种突出表现并不是每个人能做到的,所以见义勇为行为包含在好人好事中但又别于一般好人好事。

问:见义勇为要不要担责?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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